将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21/4/24 16:45:20 * 浏览 :

       去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针对违法经营、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问题一直比较突出,相关政策正在不断完善,国家和地方也在加大查处力度。


       目前保健食品行业实行的注册与备案管理,是行业的一大进步,一方面缩短注册时间,另一方面让产品能够更多更快的进入市场。在严格监管共同作用之下,将对整个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01


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2020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联合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具体来看,此次行动的重点任务一方面在于生产经营方面,另一方面在于宣传营销方面。



       首先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



       其次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通过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整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力争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在2021年10月30日前,各地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清理上述问题。



02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并行



       现阶段我国保健食品实施注册与备案双轨管理制,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又发布了修订版,此修订版仅对市场机构名称做出了更改,主体内容变化不大。



       其中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应当申请保健食品注册。而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应当申请保健食品备案。



       通过建立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实施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两种方式。部分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后缩短了注册时间、降低了成本,更有利于企业经营和产品创新。而且方便更多的保健食品进入市场,消费者的选择也更多样化。



       与此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在不断增加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备案剂型等,比如从3月1日起可以正式用辅酶Q10、褪黑素等五种原料进行备案,6月1日起粉剂、凝胶糖果也可以作为保健食品备案剂型。




       从保健食品注册制慢慢向备案制过渡,帮助整个保健食品行业呈现良性发展的趋势,有更多的品牌、产品能够进入市场,价格也更为合理。



       通过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违法行为的打击,以及推动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并行”,将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激发市场活力。